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个性化经济资助和发展支持。构建了覆盖“奖、助、贷、勤、减、补”及“绿色通道”的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 “奖”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学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元。
二 ”助“
国家助学金: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学校设立三个档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每生每年4700元档、每生每年3700元档、每生每年2700元档)。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7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三 ”贷“
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 ”勤“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可适当延长,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五 ”减“
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
六 ”补“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
七 ”新生绿色通道“
学校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八 ”其他“
1.基层就业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申请方式为毕业生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学校“寒冬送温暖”爱心物品发放。
特别提醒
请学生和家长高度警惕各类电信信息,注意甄别,谨防受骗。
学生和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咨询相关资助政策:
1.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71-68588936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电话:9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