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7日 访问量: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现有三个校区,在校生19280人。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战略、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办学质量和效益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2025年普通高招河南省艺术类专科招生计划1850人,高职高专批招生计划3310人,外省招生计划300人。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1)河南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根据河南省及生源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配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表演艺术专业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河南省考生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河南省艺术专科批设定统一投档规则,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外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投档规则执行。
3.组织机构
(1)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纪检检察部门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1-68588971。
4.奖助学金政策
(1)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600元、300元。
(2)国家助学金:一档助学金4700元/年,二档助学金3700元/年,三档助学金2700元/年。
(3)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5.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审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联系方式
鑫苑校区
电话:0371-68588948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6号
园田校区
电话:0371-6539282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园田路2号
嵩山校区
电话:0371-65392877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426号
学院网址:http://www.havcli.edu.cn